两会特稿|踏春前行日争新!听听河北代表委员的心声
她的女兒描述自己的祖父時說:「若沒有這位有雙藍眼睛的老人,她們的童年將終日沉溺於悲傷之中。
「我覺得導演必須跟字面上的意思一樣,必須指導演戲或團隊,但我並沒有指導任何人。黃邦銓的作品通常予人偏向感性層面、開放式的感受,但有趣的是,導演曾在其他訪談中提及,自己在創作時大多是以理性的方式在思考。
」他確信,如果《去年火車經過的時候》先勘過景再拍,最後的成品一定會大不相同。最後,他環島兩三圈,拍了快三百張照片,回去再把記下的經緯度全標上Google Map,與照片交互對照。」就像時間一樣,是一直在往前的。「理性不是指我一定要思考到鉅細靡遺,或是非常符合形式、有稜有角,我覺得理性思考是指『每個東西都有它該有的樣子』。再接下來的行程,原本準備拍攝東京奧運,卻因疫情而延期,但他仍舊看得很開,覺得延期也能成為影片的一部份,「就放進去吧。
他為自己的火車之旅設計了繁瑣工序,每拍一張照片就以手機的GPS記下經緯度座標和時間,同時注意行進方向是南下還是北上。「要判斷一個東西是不是藝術創作,就是去想:它會不會影響人類的生存條件?像現在武漢肺炎,你沒有紀錄片不會死,所以紀錄片算是藝術創作。談起本片的靈感來源,黃邦銓憶起過去在歐洲搭火車的經歷,除了好奇田野中一棟棟小房舍的主人之外,也對搭車途中風景的消逝感到有趣。
」他說,影片的力量很強大,的確可以用來講故事,但「不是一定要這樣做,且這樣做其實會令這門藝術喪失很多特質,這很可惜。本片曾榮獲法國克萊蒙費宏短片影展實驗競賽首獎、台北電影節百萬首獎,並入圍多項國際影展,更於本屆台灣國際紀錄片影展(TIDF)同時入圍台灣與國際兩項競賽,一路上的收穫可謂十分豐碩。看來,即使是面對人生,黃邦銓還真的一樣頗能享受這些不按劇本走的各式小意外。對我來講,我比較像是創作者,而不是導演。
採訪:宋明珊、陳璿如、簡妤瑄、王映婕|撰文:陳璿如、宋明珊 《去年火車經過的時候》記錄的是黃邦銓的一趟旅程,當年他坐火車時以底片相機拍下窗外掠過眼前的房舍,隔年再拿著照片一一登門拜訪,尋找這些房子的主人,與他們開啟對話:「去年我搭火車經過你家時拍了這張照片,那時的你在做什麼呢?」簡單的問句與相片勾起回憶,隨著綿延的鐵軌,展開一場漫漫追溯之旅。由於底片機拍攝不會有檔案編號,還需留意每張照片的順序,以免洗出來之後全部亂掉。
」風景錯過就沒了,他卻抓住了這種感覺,在心中埋下創作的雛型陳時中表示,據原來的溝通,這批疫苗製造時間應比台灣日前自AZ公司直接購得的AZ疫苗更早或差不多,因此疫苗的有效期限應比6月15日更短。若1、2天內接種速度快,開放對象就先不變,若速度慢,就會早點開放下一批公費對象接種。考量疫苗效期,除要加速檢驗封緘,也會加速開放接種對象,讓更多人施打。
除將加速檢驗封緘,也會加速開放接種對象,讓更多人施打。因應AZ疫苗要求攝氏2到8度的低溫控管,為確保疫苗如期如質的運送,華航協助提供保證艙位,搭配醫藥級專用溫控貨車,將疫苗自藥廠專程直送阿姆斯特丹史基浦機場。11.7萬劑AZ疫苗今晨抵台,直接照顧染疫者的醫護人員將優先施打 指揮中心4月6日開放第1類公費對象接種疫苗,當時計畫觀察10天,再決定是否開放下一批對象,但由於此次效期更短,觀察時間也會縮短。圖片來源:中華航空提供 圖片來源:中華航空提供 《聯合新聞網》報導,陳時中昨日於疫情記者會上表示,目前從COVAX採購的疫苗,選購的品牌除了AZ以外,還有輝瑞(Pfizer)、嬌生(Johnson & Johnson)、諾瓦瓦克斯(Novavax),台灣都可以選擇,只是還在做分配,這三種品牌,台灣都有選購,希望維持疫苗的多樣性。
華航於新聞稿中表示,本次執行任務的CI074阿姆斯特丹直飛台北航班,於當地時間上午11:05啟程,貨艙全程確保低溫,飛行時間約12個小時,台北時間上午05:29運抵桃園機場,順利完成運送任務。此次由華航協助載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疫情監測組組長周志浩表示,我方有與對方反應,希望在不影響出貨的情況下,盡可能安排我國國籍航空載運。
陳時中:推測有效期限比台灣現有AZ疫苗還要短,將加速檢驗封緘 陳時中指出,這批同樣為韓國廠的疫苗,但因COVAX安排所有疫苗集中到阿姆斯特丹再運出,導致分配時間拖得很長,推測這批疫苗的有效期限,會比台灣現有AZ疫苗還要短,但要等到貨時才能確定。華航派遣最新的A350-900客機執飛,載運AZ疫苗,清晨5時21分許抵達桃園機場,經海關、航警等人員在機坪檢視相關書面表單並進行機邊驗放後,最後在航警局護送下離開機場,送往醫藥物流公司的冷鏈倉儲存放等候檢驗封緘。
我國從「COVID-19」(2019年新型冠狀病毒疾病,以下簡稱武漢肺炎)疫苗全球取得機制(COVAX)獲得分配的阿斯特捷利康(AstraZeneca,以下簡稱AZ)武漢肺炎疫苗,共有102萬劑,首批19.92萬劑已於今(4)日上午由中華航空公司(簡稱華航)班機運抵台灣。 因應武漢肺炎,台灣向國際間採購疫苗,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昨晚表示,台灣透過COVAX獲配102萬劑AZ疫苗,首批19.92萬劑疫苗上午運達桃園機場,為避免變數,直到疫苗上飛機才對外宣布,且從荷蘭阿姆斯特丹直接運回台灣華航派遣最新的A350-900客機執飛,載運AZ疫苗,清晨5時21分許抵達桃園機場,經海關、航警等人員在機坪檢視相關書面表單並進行機邊驗放後,最後在航警局護送下離開機場,送往醫藥物流公司的冷鏈倉儲存放等候檢驗封緘。陳時中表示,據原來的溝通,這批疫苗製造時間應比台灣日前自AZ公司直接購得的AZ疫苗更早或差不多,因此疫苗的有效期限應比6月15日更短。我國從「COVID-19」(2019年新型冠狀病毒疾病,以下簡稱武漢肺炎)疫苗全球取得機制(COVAX)獲得分配的阿斯特捷利康(AstraZeneca,以下簡稱AZ)武漢肺炎疫苗,共有102萬劑,首批19.92萬劑已於今(4)日上午由中華航空公司(簡稱華航)班機運抵台灣。除將加速檢驗封緘,也會加速開放接種對象,讓更多人施打。
11.7萬劑AZ疫苗今晨抵台,直接照顧染疫者的醫護人員將優先施打 指揮中心4月6日開放第1類公費對象接種疫苗,當時計畫觀察10天,再決定是否開放下一批對象,但由於此次效期更短,觀察時間也會縮短。考量疫苗效期,除要加速檢驗封緘,也會加速開放接種對象,讓更多人施打。
此次由華航協助載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疫情監測組組長周志浩表示,我方有與對方反應,希望在不影響出貨的情況下,盡可能安排我國國籍航空載運。 因應武漢肺炎,台灣向國際間採購疫苗,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昨晚表示,台灣透過COVAX獲配102萬劑AZ疫苗,首批19.92萬劑疫苗上午運達桃園機場,為避免變數,直到疫苗上飛機才對外宣布,且從荷蘭阿姆斯特丹直接運回台灣。
若1、2天內接種速度快,開放對象就先不變,若速度慢,就會早點開放下一批公費對象接種。 華航於新聞稿中表示,本次執行任務的CI074阿姆斯特丹直飛台北航班,於當地時間上午11:05啟程,貨艙全程確保低溫,飛行時間約12個小時,台北時間上午05:29運抵桃園機場,順利完成運送任務。
因應AZ疫苗要求攝氏2到8度的低溫控管,為確保疫苗如期如質的運送,華航協助提供保證艙位,搭配醫藥級專用溫控貨車,將疫苗自藥廠專程直送阿姆斯特丹史基浦機場。圖片來源:中華航空提供 圖片來源:中華航空提供 《聯合新聞網》報導,陳時中昨日於疫情記者會上表示,目前從COVAX採購的疫苗,選購的品牌除了AZ以外,還有輝瑞(Pfizer)、嬌生(Johnson & Johnson)、諾瓦瓦克斯(Novavax),台灣都可以選擇,只是還在做分配,這三種品牌,台灣都有選購,希望維持疫苗的多樣性。陳時中:推測有效期限比台灣現有AZ疫苗還要短,將加速檢驗封緘 陳時中指出,這批同樣為韓國廠的疫苗,但因COVAX安排所有疫苗集中到阿姆斯特丹再運出,導致分配時間拖得很長,推測這批疫苗的有效期限,會比台灣現有AZ疫苗還要短,但要等到貨時才能確定而若是過失導致的失火燒毀民宅,刑責僅有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一萬五千元以下的罰金。
在清明連假期間,很多人可能會趁這個難得的空檔前往掃墓或是安排一個小旅行。那麼,人為縱火導致民宅燒毀會面臨什麼樣的刑責呢?若是不小心導致火災也會有相關的法律問題嗎? 在《刑法》裡,與火災有關的條文是屬於「公共危險罪」的規範,分為放火以及失火,放火就是屬於故意為之的行為,而失火則屬於過失,而刑責方面就會依照這兩種情況而有不同。
若是發生在一般民宅的火災,不只會造成起火該處民宅燒毀,更可能連帶影響附近鄰居,而民宅火災的發生有很多原因,比較常聽到的可能會是管線老舊導致電線走火,或是家中烹飪時忘記關火導致大火發生,而最為可怕的情形就是人為的縱火,因為上述意外都可以盡量去避免,而人為縱火則很難去控制他人行為與想法。無論刑責如何,最嚴重的莫過於人員以及財物損失,因此無論是故意縱火或是不小心導致失火,除了要面臨刑責外,必須承擔之後的民事賠償責任,因此在用火時一定要特別小心,只要多付出一份心去留意,就能去避免災害的發生。
說到掃墓,很多人會想到最近台灣山區發生過不少森林火災,有些是遊客菸蒂引起火災,有些則是因為掃墓焚燒紙錢時不慎引燃大火,政府單位對此也積極呼籲大家在掃墓時千萬要注意用火,焚燒紙錢時一定要注意環境,焚燒完後也要注意是否仍有餘燼,要確保完全熄火以免在這個缺水時期還得分散水資源來熄滅森林火災無論刑責如何,最嚴重的莫過於人員以及財物損失,因此無論是故意縱火或是不小心導致失火,除了要面臨刑責外,必須承擔之後的民事賠償責任,因此在用火時一定要特別小心,只要多付出一份心去留意,就能去避免災害的發生。
在清明連假期間,很多人可能會趁這個難得的空檔前往掃墓或是安排一個小旅行。而若是過失導致的失火燒毀民宅,刑責僅有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一萬五千元以下的罰金。若是發生在一般民宅的火災,不只會造成起火該處民宅燒毀,更可能連帶影響附近鄰居,而民宅火災的發生有很多原因,比較常聽到的可能會是管線老舊導致電線走火,或是家中烹飪時忘記關火導致大火發生,而最為可怕的情形就是人為的縱火,因為上述意外都可以盡量去避免,而人為縱火則很難去控制他人行為與想法。那麼,人為縱火導致民宅燒毀會面臨什麼樣的刑責呢?若是不小心導致火災也會有相關的法律問題嗎? 在《刑法》裡,與火災有關的條文是屬於「公共危險罪」的規範,分為放火以及失火,放火就是屬於故意為之的行為,而失火則屬於過失,而刑責方面就會依照這兩種情況而有不同。
說到掃墓,很多人會想到最近台灣山區發生過不少森林火災,有些是遊客菸蒂引起火災,有些則是因為掃墓焚燒紙錢時不慎引燃大火,政府單位對此也積極呼籲大家在掃墓時千萬要注意用火,焚燒紙錢時一定要注意環境,焚燒完後也要注意是否仍有餘燼,要確保完全熄火以免在這個缺水時期還得分散水資源來熄滅森林火災」 我自己在這部分滿想知道這起事件的風險評估表上面的詳細內容寫了什麼,也許在媒體問責或是政府機關質詢的時候能夠留意這一部份的詳細內容。
對話開始之前,容我先引用兩段新聞報導的內容做為開場: 台鐵太魯閣號火車出軌造成重大傷亡,普悠瑪自救會長董小羚今天人在高雄,受訪時哽咽說「不可思議、心痛不已」,並質疑「包商有沒有在對的時間點施工」,台鐵應負起監督責任,不能置身事外。家父:「而且公務人員在處理外包相關事務時,一定也有所謂的風險評估相關報告(或是檢核表),尤其是像在鐵路旁邊還沒有圍欄擋住的外包工程更一定有,只是在於說因為全台外包工程之多,採取抽樣的方式可能無法在每個時間點顧及所有的外包工程。
這對於某些家庭而言可能難度很高,但我希望彼此之間能夠理性,不以偏激或是情緒化的方式來達到有效溝通的對話方式。事故地點附近的明隧道工程已完成99%,已到了收尾階段,今天工地也沒有工人施作,但工地負責人卻到現場巡視,而工地走動距離只有200至300公尺,走路就可巡視,為何還要移動原本停在平地,用來吊運材料的吊卡車,而且車輛也沒停好,令人想不透。
「小礼物走一走?雪碧可乐来一罐!」
还没有人赞赏,支持一下吧
哇~真是太棒了